網頁

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

無為者,私志不得入公道,嗜欲不得枉正術,循理而舉事,因資而立功,推自然之勢,而曲故不得容者。

無為者,私志不得入公道,嗜欲不得枉正術,循理而舉事,因資而立功,推自然之勢,而曲故不得容者。

注解:無為,是指私心不能混入公正之中,個人愛好不能干擾正常法規,並按照事理來辦事,根據實際情況逐漸建立功業,權衡依順自然之勢,而中間不能有任何巧詐之術。聖人指出,無為不是甚麼也不做,也不是阻止我們順應潮流,而是一種為而不爭、盡心盡力辦事的態度。事情成功了而不自誇,功業建立了而不居功,不把持、不爭奪、無私欲,就是無為的真諦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