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頁

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

先祭而後饗則可,先饗而後祭則不可。物之先後,各有所宜也。

先祭而後饗則可,先饗而後祭則不可。物之先後,各有所宜也。

注解:先祭祀祖先然後再吃祭品是可以的,吃掉祭品然後才祭祀祖先則是不容許的。做事總有一個適當的先後次序。聖人指出,天道有其自然規律,我們也要安守本分,凡事都要知進退、明先後、守禮規、行有序、不違道德,這些不僅是做人應有的節度,更對修身煉己、提高身心素質具有重要的作用。如果為了爭名奪利,常常越軌僭規,不知禮讓謙遜,這就是喪德敗道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