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

放生的意義是甚麼?我們應否參與放生?


《太平經》曰:「要當重生,生為第一。」「重人貴生」是道教學說中最重要的思想。生命是可貴的,地球上各種生命都有生存的權利,也是相互依存的共同體。我們不忍生命遭受殘害而放生動物,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。不過為了放生而放生,那份慈愛心既不及當下放生可貴,更可能適得其反。《列子》曰:「捕而放之,恩過不相補。」很多時用於放生的動物,都是商販特意捕捉回來的,換言之放生間接促使了捕獵殺生,這是恩過不能相補的,反而多造罪孽。同時,不少人不去了解動物的生態和習性,胡亂放生,把養鳥放於山林,將淡水魚放入大海,或將陸龜當海龜投於水中,令牠們送死,又或把外來物種放在本地環境,擾亂生態平衡,這樣不但不能真正保護生命,無形中好心做了壞事。如果堅持要放生,大家不妨先徵詢環保組織的意見,或平日茹素戒殺為修行的大前提,或種植、養護樹木,為自然環境出一分力也是在行善積德。我們千萬別拘泥於放生的有形活動中,最重要是養育一顆愛惜物命、關愛大自然的仁慈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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