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

近日不斷傳出火山的新聞,道教如何看待保育山林的問題?

《道德經》早在二千年前已強調天地自然和諧對人類生存的重要,人類作為萬物之靈必須尊重萬物的生命存在。《陰符經》曰:「三盜既宜,三才既安。」天地、人與萬物是相輔相成的,任何一方作出破壞行為,必會影響生態的不平衡,對人類來說也是一種災難。漢代《太平經‧禁燒山林訣》說:「山者,太陽也,主地之綱,是其君也……是故太上令急禁燒山林叢林。」古人相信山林屬於土地之君,不能被火燒毀林木,否則就會衰敗,影響自然。道教戒律也有訓令嚴禁信徒不得「無故」傷害一草一木,如《中極戒》有「不得無故採摘花草」及「不得無故砍伐樹木」等,犯者須受到天律的因果報應,也會因「承負」的報應觀而將自然生態的禍患影響下一代。《太上感應篇》提到,如能做到「昆蟲草木,猶不可傷」,即是善人所為,「人皆敬之,天道佑之」。因此,保育山林不僅是個人對環保的責任,在宗教上來說也是一種善功。若不對自然保育作出關注,反而有所破壞損害,甚或因疏忽而火燒山林,我們是需要付出沉種的代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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