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戒子,你們責人之過,偏生明白細微,到了自己有過,全然不知。就做了無邊大罪,自己還要遮蔽,叫做欺心。
承接上文提及的公案故事,王常月祖師指出:「你們這些受戒弟子,在世時只懂得責備別人的過失,而且小心眼,可以仔細無遺的羅列別人種種罪狀。自己同樣犯了過錯,卻未醒覺自己做錯。當真的做了極大的罪業,自己也知道了,這時候卻遮遮掩掩,豈不是欺騙自己內心嗎?」我們總看到別人的錯處,愈細微的都看到;自己做錯了卻不易反省懺悔,更會刻意隱藏,不欲人知。而對於人家的短處,總是與人「開心分享」,其實同樣都是惡業。《道德經》曰:「不善人者,善人之資。」看到別人的缺點和不善之處,應該反省自己有沒有同樣犯錯,有則及時修正並真誠懺悔。宣揚人家的醜事惡行也是惡,不懂反省也是惡,不肯認錯還多方逃避也是惡,更何況是道門弟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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