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9月30日 星期三

典故「得失非我」有何寓意?

出自《南華經.田子方》。原文為「吾以為得失之非我也」,指得失與榮辱並非完全由自己主宰,這些身外之物也不能決定自我的價值。現簡述內容如下:

肩吾問孫叔敖:「你三次擔任宰相而不感到榮華,又三次被免職而沒有憂愁,為何能如此通達呢?」孫叔敖說:「我只是認為富貴來了,不能推辭;富貴去了,也不能挽回。身外的窮通得失都不是取決於我,我也就沒有憂喜了。況且我也弄不清,可貴的是官位呢,抑或是我自身?如果在於官位,那就與我無關;如果在我自身,則與宰相無關。那時我正沉思於四方八面之事,哪有空閒顧及人間的富貴和貧賤呢!」孔子聽了說:「古之真人,智者無法說服他,美色不能引誘他,強盜不可脅迫他,連伏羲、黃帝也不能強迫使他親近。死生是大事,也不能改變他,何況是爵祿小事呢!像這樣的人,他的精神能穿越泰山而無障礙,沉於深淵而不沾濕,處於貧賤而不困頓,精神充滿大地之間,恩澤萬物反而讓自己更富足。」

典故展現了修道者順應自然的心境。孫叔敖三次為相、三次被免,都能安然自處,正因為他重視的不是官位,而是自己內在的修養。一切外在的得失榮辱,皆是自然流轉,與生命本質無關,得到了不必狂喜傲慢,失去了也不必悲傷自棄。不因外在變化而迷失自我,駕馭萬物而不被外物所役,才是真正達到了「得失非我」的至人境界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