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不斷障,則清靜不成了。既不清靜,則十七光明,三十功德,從何而來?若無光明、功德,如何為萬天帝主、諸佛聖師?
《高上玉皇本行集經》提到,玉皇上帝之「道身」常放十七種大光明,信士若能誠心供奉,誦讀是經,「當得三十種上妙功德」。王常月祖師指出,若要身放光明,得種種功德,必須先「斷障」才可。如前文提及,必先以戒律約束身心,止惡行善,否則難以護持清靜心。若心不清靜,何以感通神明?何以獲得種種上妙功德?若能堅守戒行,才可有清靜心對治一切貪嗔習氣,去除分別及執著。「光明」不是通過聖水符咒或灌頂加持可得,而是從清靜中顯現。放光也不是神明仙真才有,生活中只要口裡說善語而禁惡語,口裡便自然放光。能無私的親手助人及效勞,這是手掌放光。能忍恥含垢、卑下謙讓,這是身裡放光。若戒行具足,靜心常存,通體自有光明,這是真正的大功德。「萬天帝主昊天至尊金闕玉皇上帝」及諸佛菩薩、仙真及聖賢等,莫不是先衝破及斷除諸般障礙及魔考,再以常清常靜之心修真而證道圓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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