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

道教對離婚的看法如何?

道教重視陰陽和諧的生活,夫婦間的相處應以「和」為貴,是以道教不主張人輕言離婚。在古時的中國,婚姻被視為神聖的事,婚禮要以天地為證,山水為盟,神明為鑒,所以夫婦應珍惜這前生修來的緣份,恪守承諾,長相廝守,互相關愛和包容,各盡其責。此外,道教嚴禁淫邪,而有些婚姻破碎的個案或由夫妻不忠所引起。若夫婦雙方皆能堅守不淫戒,可大大減低婚姻破裂的機會。當然,道教戒律沒有明文禁止離婚,若夫妻雙方感情不再,甚至出現家庭暴力等嚴重問題時,在不能容忍的情況下是可以離婚的,不過因情欲理由而將另一半拋棄者是不為道教所接受的。另外,遇有夫婦不和的時候,旁人應好言相向,盡量開導調解,切勿輕易教人離婚。道教戒律明言「不得破人婚姻事」,我們除了不得私通已婚者外,也不可教唆他人離婚。離婚與否應由當事人來決定,不容外人胡亂置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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