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作者對「破地獄」科儀的出處並無深入考究。破地獄是道教重要的度亡儀式,據學者考證,破獄在南宋時已經存在,儀式大致分為「燃燈」和「破獄」,是道教獨有的科儀,與佛教目連救母的典故互不相干。「目連救母」本是透過供養佛僧以救母,但經民間改編,變成目連以手持佛祖禪杖,打破地獄之門拯救母親。這個故事與道教破獄科儀完全沾不上關係。
其次,作者並未瞭解破獄科儀之意義,只見一端,未盡其實。破獄科儀,意在超拔地獄亡靈離苦,到陽世聞經聽法。在黃籙齋中,常與煉度或施食儀配合舉行,絕非為了使場面顯得隆重而加入。「破」不是砸碎地獄,而是借助神光,照遍地獄,令亡魂乘光出離。此外,破獄原為普度而設,金允中《上清靈寶大法》載:「施食普度,不拘多寡,隨力輕重,以恢善意,則破獄故事,始可舉行。」破獄反映了道門的慈悲,以科儀行法,祈求寬赦罪魂,破除地獄,脫離苦海。
另外,破獄不是假設死者生前做盡壞事。在道教來說,人非聖賢,在世上必然受貪、嗔、痴影響,加上帶著因果承負,難免會做錯事,所以我們不會假設某一個人是罪業深重的。至於行儀演法,經師虔請仙聖臨壇,儀式中或有不少動作,都可能含有超度意義。
作者縱然不明當中深意,豈可視之「做戲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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