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

物各有心,安其所長。莫不泰於得意,而慘於失所也。

物各有志,不能強求,應按所長而發展。當人稱心如意時,自然心神歡悅,當被迫去適應另一種與自己不合的環境時,自然感到鬱鬱不歡。聖人指出,每一個人的本性都不同,如果將自己意願強加諸別人身上,就好像把山中小鳥搬到九霄雲外,把山川的河魚遷往大海中,牠們只會感到痛苦和悲傷。《道德經》曰:「我無為,而民自化。」就是說,我順任自然,讓大眾都能各自發展。當我們自以為有資格對別人的想法改變時,正是大多數人間不平等的根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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