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

若財不苟取,還是本分,當行而已,不足為奇,獨是捨己之財與人,當取不取,寧失於辱,不失於薄德,寧可損己,不肯損人,損之又損,亦非額外,方是財星空徹。

上回提到不爭財是忍辱一法,王常月祖師進一步解釋,如果只是不挪用別人財物,不過是安守己份而已,不值一說。猶如五戒的不偷盜,不單是指守法不偷,而是不能過貪,「知止」才是真的不偷盜。如何貫徹「不爭財」呢?譬如我們懂得將自己擁有的東西與人分享;又或者自己應得的東西而你不貪多,只取足夠的份量。假如因財物而起爭端,寧願自己受屈辱,也不與人爭執而減損福德。總之,寧可減損自己的利益,也不會犧牲或擅用別人的財物。真修道者只會不斷奉獻及分享,而不習慣受人恩惠。有時候,即使自身不足亦願意付出,這才是真的做到「財星空徹」,追求大道之清靜,而不與俗人一般求「財星」添財,只求私利,徒增煩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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