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

素頗力行善事,以竊虛名。名既粗立,本情便放。

有些人一度致力行善事,以獲取虛假的名聲。當名聲大體確立了,便顯露出原來的性情。聖人指出,行善大體有三類人士:一是做了善事很想有人知道,讓人以為自己是很有善心的,並希望獲取一些回報。二是希望有更多人跟著自己一樣行善,所以做善事後會大肆宣傳以鼓勵更多人一起去做。三是做善事如平常飲水一樣,很自然的做了而不會記在心上。三者皆是行善,但所獲福德各異;當中最重要的是培養一顆善心,時刻善待身邊的人和物。如果只是沽名釣譽,而內心依然滿是貪、嗔、痴;當除下了慈善家的頭銜,其實根本無德可言。《道德經》曰:「為而弗恃。」有益於萬物而不期望回報,福德自然具足。若心心向善而不執著得失,並能回向眾生,願眾生離苦得樂,那就是真正的功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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