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大家都知道說話應該以明白易懂為合適,那為甚麼書寫語言要以難懂為美好呢?聖人指出,傳道弘教,必須以最簡單的方法直接告訴大眾人生道理,並配合生活實例佐證。因此,如果要將古時艱澀難懂的宗教經典普及現世,就必須以現代的語言重新演繹。若堅持上古聖人的說話一字不可更改,或不可用白話書寫表達,這是傳道的最好方法嗎?《道德經》曰:「天下難事,必作於易。」天下的難事必定從容易的做起,更何況是實踐和宣揚宗教的道理?修行,是從生活中最微小的事做起。說教,也必須從淺顯入手,用最簡易的說話和文字表達。猶如歌曲一樣,如果歌詞意思難懂,字詞造作,只有作詞者才明白歌曲意思,那叫聽眾如何產生共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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